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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代理Trademarks, copyright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版权作品有哪些具体形式?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讲、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以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7)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脚本。
(8)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视听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计算机软件。
(15)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服务介绍

版权作品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需要创新,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创新、创作需要认可、尊重、保护他们的创新劳动和智力成果。保护版权是法律意义上对作者权益的维护,有利于创作者个人自我价值体现。一旦创作者的作品未经同意被挪作他用,对创作者的创作激情会有一定影响。

办理流程

签订代理合同----准备材料----提交申报

所需材料

1、制作文件,签订合同 
2、主体材料  
3、安排费用       
5、当日申报